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院内谈判会邀请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对本项目采用院内谈判的采购方式,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期满前院方的服务评价,决定是否续签。
二、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故障维修、车辆接送、质保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
目前有7台:1台23座中巴(斯柯达牌大型普通客车)、3台救护车(北地牌、广客牌小型专用客车)、商务电车2台(传祺牌)、燃油轿车1台(红旗牌)。
三、谈判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距离等因素,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四、报名及谈判时间:
报名时间: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填写项目谈判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4月23日12点前将报名表、公司资质证明、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报价单(以上资料为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请联系下文联系人获取),邮件主题命名为:公司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谈判会报名资料,逾期不予接收。
1.报名供应商必须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深圳市外注册的单位须在深圳市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2.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汽车维修资质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质(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谈判文件具体要求:
1.谈判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资质证明、谈判参加人员授权、项目报价表、需求响应情况说明、相关类似业绩案例及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谈判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伍份副本(谈判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以正本内容为准。
3.招标单位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
六、谈判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地址: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行政楼4楼基建总务部;
3.谈判时间:电话通知。
七、谈判方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皆可报名,报名的供应商数量不做限定,有效报名几家,谈判几家,最终中标人为1家。程序如下:谈判前,由医院采购部门验明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的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后,由我院的谈判小组依照报名顺序进行综合谈判。根据专家现场评判结合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报价单》、《维修更换配件品质保质承诺》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66618168-14035。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基建总务部。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