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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机电)论证会邀请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5-08-01 分享:

  根据医院需求,拟对我院物业管理服务(机电)项目进行院内论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欢迎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论证的供应商带齐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参与本项目论证会。

  报名参加本项目论证的供应商请填写项目论证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8月5日16点前将报名表及报名要求资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从下文联系人处获取),逾期不予接收。邮件标题请备注“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例:物业管理服务(机电)论证+XXXX公司)”。

  项目论证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4:00(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一、项目概况

  医院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113号,设置住院床位880张,质子中心300张,总建筑面积205935平方米,停车位820个,项目需求供应商提供包括住院楼、门急诊楼、医技楼、医技楼扩建、后勤服务综合楼、质子肿瘤治疗中心和其他建筑物等院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管理服务,重要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太阳能、热泵供水、各类空调等机电设备,给排水设施、沟、渠、池、井、管道,室内外照明设施等;并协助医院节约水电能源,执行医院节能管理措施。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论证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论证,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论证,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论证文件均按无效论证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论证,不接受论证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论证;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论证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论证供应商的论证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作出声明)。

  三、项目需求

  1.见附件

  四、参与供应商现场提供资料明细

  1.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论证参加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6个月),报名时提供);

  2.物业管理服务(机电)服务方案、配置人员情况(论证时提供);

  3.报价合理性方案(包含分项报价)(论证时提供);

  4.新旧物业公司交接过渡期方案(论证时提供);

  5.提供近三年曾经服务或者在服务的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情况:合同内容包含水、电、暖通等机电设备类维保(含维修);(论证时提供,需提供合同关键信息)。

  注明:

  (一)资料不齐全不予报名。

  (二)报名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资料明细制作论证文件。

  (三)项目论证会由供应商代表(出示相关授权委托书)代表参加。

  论证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11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行政楼。

  联系人:游老师。

  咨询电话:(0755)66618168转14050。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2025年8月1日